工道·专题 | 一些企业强收安全帽押金,不交不能上工……
7月5日,《工人日报》劳动保障版推出《工人头顶的安全,该谁“买单”》系列报道。第一篇《一些工地为何宁可多发补贴,也要让工人自己买安全帽》刊发后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多家媒体转载并发表评论。
记者持续采访发现,一些企业强制职工入职时交劳保用品押金,损害劳动者权益,企图以此降低用工成本、稳定职工队伍。
1
“领一顶安全帽,为什么还要交押金?”
“安全帽30元、劳保鞋70元、劳保服100元”
福建省龙岩一家公司的操作技术员陈佳欣
至今保存着一张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押金条
进厂工作的6年间
每每穿戴上劳保用品
他总会在心里犯嘀咕
“领一顶安全帽,为什么还要交押金?”
入职时被迫交劳保用品押金的
还有来自福州一家施工企业的工人赵鹏
该企业制定的《安全帽发放使用管理办法》
写明按每顶安全帽200元的标准收取押金
未交押金的职工不得进入工地施工
2
被收安全帽押金的劳动者不在少数
陈佳欣所工作的机械厂周边有多家制造企业
他告诉记者
收取劳保用品押金是不少企业的普遍做法
赵鹏也在网上看到
多家企业就领用安全帽出台规定
并明确收取安全帽押金
有人力资源从业者透露
选择让职工交安全帽押金的
多是工程、制造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
“别看一顶安全帽没多少钱
数量多起来也是不小的开支
企业之所以这么做
说到底,为的是企业自己的‘安全感’!”
3
收取安全帽押金,违法!
在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春芳看来
这些都违反了法律规定
劳动合同法规定
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
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
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
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
应当坚持“谁用工,谁负责”的原则
按照国家规定免费发放
收取或变相收取安全帽押金
都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
去年以来
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柏涛
收到了3起
职工索要劳保用品押金难的法律咨询
企业不退押金的原因
包括安全帽破损
领用、退回时编号不一致等
但因押金金额不高
大多数职工咨询后没了“下文”
朱柏涛认为
为职工免费提供或更换劳保用品
是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
就本该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
企业不能“讲条件”
前文回顾
市场售价不到15元的安全帽,工地宁愿给20元补贴,让工人自行购买。
律师对此表示,企业这么做,不仅“甩不开”肩上的安全生产责任,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法律的底线。
工道 第 111 次推送
「往期精彩」
工道·专题|除了又美又飒的“汽修女孩”,她们也靠技能出圈……
工道·理论|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:坚持党的领导——贯穿百年工运的红线
工道·一周速览|11位劳模党员荣获“七一”勋章;各级各地工会举行系列活动庆祝党的百年华诞
记者|李润钊
编辑|罗娟 李丹青